XX县2023年度对各镇(街)平安建设考评方案(征求意见稿)

XX县2023年度对各镇(街)平安建设考评方案(征求意见稿)
    根据XX市平安建设考评和县“四个全面”绩效考核有关要求,结合我县2023年度平安建设工作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评工作的组织及原则
    1.平安建设坚持年度考评制。县委政法委根据平安建设年度工作重点,制定年度考评方案和考评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
    2.考评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上级部门评价与群众评价相结合,增加年度重点工作、重点指标分值权重,力求使考评结果真实反映各镇平安建设绩效。考评结果既要反映出各镇街治理水平和治安状况,又要反映出各地综治工作进步情况。
    建立完善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0.5分。镇街平安建设第一责任人至少每季度主持召开一次例会或全会研究部署综治工作、创建平安工作和解决问题,得0.5分,每少一次扣0.25分。
    检查辖区内各村(社区)、各单位的综合治理工作,对工作成效明显的进行表彰奖励,对存在问题的督促整改,履行职责好的得0.5分。镇(街)党(工)委书记、镇长(街道办主任)和政法委员按要求提交2023年度平安建设责任人述职报告、履职鉴定表的,得0.5分。镇街领导和平安建设成员单位挂点抓村(社区)综治中心建设、平安建设,力度大、成效明显的。
    二、考评的程序及时间安排
    3.考评程序:各镇(街)提交自评报告,并按考评要求报送工作资料、县平安建设工作责任单位评分、数据汇总、结果审定及公布。
    4.各镇(街)在对年度平安建设进行全面总结的基础上,对照考评标准进行自评,于2023年11月29日前将本镇(街)的自评材料(包括自评报告及注明需要提交的辅证材料),统一报送对应项目评分单位进行检查。县级评分单位要于2023年12月12日前将对16个镇街评分情况报送县委政法委(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XXXX)。
5.县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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