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推进XX县完善综合监管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中共XX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县《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方案》精神,全面深化跨部门综合监管探索实践,加快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着力解决监管责任不明确、协同机制不完善、风险防范能力不强以及多头监管、重复检查等问题,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XX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对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将促进行业发展和实施有效监管共同谋划、一体推进,健全监管体制机制,完善监管制度,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寓服务于监管、以服务促监管,对涉及多个部门、管理难度大、风险隐患突出的监管事项,建立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强化条块结合、区域联动,完善协同监管机制,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着力打造规范有序的营商环境,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效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运行机制
1.建立完善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县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监管部门建立跨部门综合监管协调会商机制,定期分析研判和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发现的共性突出问题和需联合会商的重大事项。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定期通报综合监管工作计划、实施过程等情况。建立联合督导制度,对落实综合监管工作不到位、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23年底前完成)
2.明确跨部门综合监管职责。县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依照法律法规规章、“三定”规定和权责清单,按照“领域归口、业务相近、应纳尽纳”的要求,承担综合监管事项的牵头部门主责,划分配合部门事权,确定全流程各环节的监管职责分工,划清职责边界,明确责任链条。对行业主管部门不明确的新兴产业和存在部门管辖争议的行政执法事项,县司法局要结合地方机构设置和监管力量配置等情况确定监管部门和职责划分,防止出现监管空白。(县司法局、县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23年底前完成)
3.建立实施综合监管“一业一册”告知制度。县司法局牵头建立实施综合监管“一业一册”告知制度,各行业主管部门对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分类制定合规经营指南(即“一业一册”),一次性告知市场主体合规经营要求,并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媒体等渠道公开发布,稳定市场主体监管预期。(县司法局、各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23年底前完成)
(二)明确跨部门综合监管目标任务
4.确定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县各行业主管部门或法律法规规定的主管部门(以下统称行业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监管部门,在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危险化学品、燃气、特种设备、建筑工程质量、非法金融活动等重点领域,成品油流通、自建房安全、单用途预付卡等社会关注度高的领域,以及新兴领域,围绕跨部门综合监管“一件事”主题,梳理形成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清单报县司法行政部门审核后录入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同步至湛江市“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因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或监管职责变动需要调整的事项,由县各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并按程序动态调整。(县司法局牵头,县各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23年底前完成)
5.健全综合行政执法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处罚事项,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严格规范监管执法行为。对存在管辖争议的行政执法事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县司法局牵头,县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长期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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