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

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部署要求,认真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方案〉的通知》精神,为构建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现提出如下改革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XX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为先导、向改革要动力,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指导,数字牵引、创新驱动,协同联动、系统集成,聚焦营商环境提升、财政保障激励、资源要素支撑、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等任务,承接好省市下放的权限,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用好用活改革关键一招破解难题、激发动力。狠抓改革落地落实,加快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攻坚,坚定不移以改革开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强县扩权改革
    1.完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依法承接省、市两级委托、下放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对省、市两级暂未委托下放的事项,结合我县实际,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向上级申请放权。同时及时调整完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实施规范,建立与事权下放相衔接的编制、资金、技术等保障机制,确保接得住、管得好。〔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县有关单位和各镇(街道)参与〕
    2.开展镇(街道)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按照管理扁平、资源下沉、整合优化的改革方向,统筹优化管理层次和机构编制等资源配置,着力健全管理体制和运行体制,提高行政效能。深化镇(街道)体制改革,强化镇(街道)党(工)委对县直部门派驻机构的统筹能力,依法赋予有条件的镇(街道)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县委编办牵头,县司法局和各镇(街道)参与〕
    (二)优化提升县域营商环境
    3.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改革。对标一流开展营商环境攻坚行动,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强化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化管理,统一受理条件、办理流程、申请材料、办结时限等。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建立政务服务事项与中介服务事项对应关系,持续推广应用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聚焦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政务服务事项,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完善线上线下诉求响应服务,畅通群众和市场主体反馈和解决问题渠道。建立营商环境对口帮扶机制。〔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参与〕
    4.完善“制造业当家”等企业服务机制。深化“一照多址”“一证多址”等改革,便利企业扩大经营规模。健全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联动机制,对符合规划环评要求的项目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简化环评编制内容、下放审批权限等改革措施。推进“无证明化”改革,全面清理证明事项,在企业上市、融资等服务中推行以企业信用报告代替行政合规证明。深化政策兑现集成改革,推动惠企政策集中发布、集中解读、集成受理、快速兑现,探索实施智能匹配、“免申即享”。优化增值税留抵退税、出口退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退税等办理流程,实行多税种综合申报,逐步推进“确认式”申报。推广实施“插电式”“信用+办电”等办电服务做法,有序推动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支持储能探索参与电力现货和辅助服务交易。推广使用省招商引资信息平台。〔县科工贸和信息化局牵头,县发展和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国家税务总局XX县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湛江XX供电局参与〕
    5.完善综合监管机制。建立跨部门联合监管事项清单,明确部门责任分工,及时动态更新。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全面融合,创新实施“人工智能十”监管,完善按风险分级分类管理模式,提升监管效能,实现“无事不扰,有求必应”。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推行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制度。严格规范监管执法行为,守住重点领域市场监管安全底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司法局、各行业主管部门参与〕
    (三)完善财政保障激励机制
    6.配合落实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抢抓2024年财政“省直管县”机遇,鼓励县直各部门主动提前对接上级部门,加大力度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积极争取市级对县域财政的保障激励。加强本级预算资金与上级转移支付、债券资金和非财政拨款资金的衔接和统筹,实现拼盘使用、错位配置,切实发挥财政资金合力,督促主管部门加快专项资金项目建设进度,稳步提高专项资金支出进度,统筹发展与安全,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县财政局牵头,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参与〕
    7.完善财政支持产业发展机制。加强政府平台企业建设,支持政府平台公司与制造业企业合作,探索为重点制造业项目提供代建厂房、设备融资租赁等服务。统筹安排各类支持小微企业和创新创业的资金,加大对创新创业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国家扶持制造业发展的产业基金和各类专项资金,加快涉制造业企业的财政资金支付效率。出台《XX县科技创新奖励资助暂行办法》。〔县财政局牵头,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科工贸和信息化局、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参与〕
    8.健全多元化投融资体制。建立健全地方政府专项债申报使用管理机制,谋划、储备更多项目申请专项债,支持“1+3+6”行动计划。推动县属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整合升级城建、矿产资源、水务、旅游、工业投资等领域功能性平台,探索发展资产证券化、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盘活存量资产,回收资金用于项目建设。〔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县财政局、县国资委办及有关镇(街道)参与〕
    9.创新财政金融联动机制。构建政府引导、国资主导、社会资本广泛参与的引导基金体系,加强与上级基金的合作,更好撬动社会资本投向县发展重点领域和种子期、初创期项目。引导金融机构对落户XX产业转移项目提供金融支持。配合上级推广信保基金等‘政银担’做法,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县财政局牵头,县金融工作局、人民银行XX分行参与〕
    (四)深化资源要素市场化差别化配置改革
    10.优化土地要素配置利用机制。实施以亩均效益为核心的“粤产粤优”综合评价。建立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池”,对符合投资规模和强度、亩均税收等条件的工业项目。加快实施“标准地”供应,推行工业项目用地“带方案”出让。创新工业用地有机更新模式,鼓励连片改造、工业上楼。有序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复垦等政策。强化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保障,探索针对乡村建设的混合用地模式。建立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留白”机制,为重大项目预留空间。〔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县科工贸和信息化局、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参与〕
11.完善人才入县下乡机制。推进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行动,推动各类专业技术人才下乡服务。探索编制周转使用机制,推动编制资源向基层倾斜。强化对卫生、教育、农业农村等领域职称倾斜,实施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对经县级以上政府或人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的急需紧缺人才,可灵活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特别补贴、一次性奖励等薪酬分配制度。对在县域离岗创业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3年内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工资正常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权利,期满后可申请延长3年。优化青年入县下乡就业创业服务。持续推动县域共青团改革,完善基层人才孵育政策,有条件的基层团组织积极从青年组织、青年志愿者骨干、返乡大学生、企事业单位等领域选拔优秀青年人才担任兼、挂职团干部,增强青年人才储备。〔县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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